(征求意见稿)
软件变更是导致医疗器械软件召回的主要原因,FDA关于1992~1998年的医疗器械召回数据表明,医疗器械软件的召回有79.3%都是已上市医疗器械进行软件变更造成的,其根源在于软件具有退化问题,即每修复若干个缺陷就会产生一个新缺陷。因此必须加强医疗器械软件变更的质量控制和监管工作。
软件具有特殊性,变更频繁且迅速,轻微变更也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同时软件变更情况更是复杂多样,变更的组件、类型、程度和运行环境不同,相应的软件质量控制工作也不同,另外前期开发文档的详尽程度也影响着软件质量控制工作的开展。从监管的角度出发,必须要考虑医疗器械软件变更对安全性与有效性的影响,同时也需要根据医疗器械软件变更的具体情况开展相应评价工作。
为了进一步明确医疗器械重新注册时关于软件申报资料的要求,提高技术审评质量,我中心结合国外软件监管经验和生产企业实地调研情况,参考GB/T 20157-2006《信息技术 软件维护》和前期发布的《关于医疗器械软件注册申报基本要求的说明》,现对医疗器械重新注册时软件申报资料的基本要求说明如下:
一、医疗器械软件变更类型
医疗器械软件变更是指软件在整个生存周期过程中所进行的任何修改。参考GB/T 20157-2006《信息技术 软件维护》的相关定义,医疗器械软件变更在技术层面上可分为增强类变更和纠正类变更两大类,其中增强类变更又可分为完善型变更和适应型变更,而纠正类变更又可分为纠正型变更和 预防型变更,具体定义如下:
1、完善型变更:医疗器械软件交付后,为改变性能、维护性或其他软件属性而进行的软件变更;
2、适应型变更:医疗器械软件交付后,为适应新的运行环境而进行的软件变更;
3、纠正型变更:医疗器械软件交付后,为修正软件已知缺陷而进行的软件变更;
4、预防型变更:医疗器械软件交付后,为修正软件潜在未知缺陷以避免出现运行故障而进行的软件变更。
注1:医疗器械软件变更如涉及召回应按照相应的法规处理。
二、申报基本原则
医疗器械重新注册时对软件的要求重点关注软件变更的内容和影响,制造商应针对上述关注内容提供一份单独的软件描述文档或简化申报资料,详尽程度取决于软件变更的类型、程度和安全性级别。
1、申报资料详尽程度取决于软件变更类型和程度
完善型和适应型申报要求一致,即增强类变更申报资料统一要求;纠正型和预防型申报要求一致,即纠正类变更申报资料也统一要求。纠正类变更申报要求较增强类变更简单,提交简化申报资料;增强类和纠正类变更同时发生应按照增强类变更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软件变更类型相同,申报资料详尽程度取决于软件变更程度。软件变更范围越大、变更内容越多、影响越严重,申报资料越详尽。
2、申报资料详尽程度取决于软件安全性级别
软件安全性级别越高,软件变更的申报要求越高,申报资料详尽程度参照《关于医疗器械软件注册申报基本要求的说明》相应的要求。软件变更导致软件安全性级别改变,应按照变更后的安全性级别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3、现成软件变更与自主开发软件变更原则一致
现成软件变更与自主开发软件变更的原则一致,均应根据变更类型、程度和安全性级别提交申报资料。申报资料详尽程度参照《关于医疗器械软件注册申报基本要求的说明》关于现成软件的要求。
注2:制造商舍弃原有医疗器械软件而实施重新开发,不属于软件变更的范畴,应按照《关于医疗器械软件注册申报基本要求的说明》的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注3:软件内部构建(Build)按照定义也属于软件变更,可以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控制,申报要求与纠正类变更要求相同。
根据医疗器械重新注册时软件的开发形式和变更情况,制造商可提交软件描述文档或简化申报资料,其中软件描述文档的框架和定义详见《关于医疗器械软件注册申报基本要求的说明》。
1、自主开发软件变更
1)增强类变更:应提交一份单独的软件描述文档,其中基本信息主要描述软件当前版本情况和变更内容,实现过程和核心算法主要描述变更内容,具体要求详见表1:
表1:增强类自主开发软件变更的软件描述文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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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
基本信息 |
产品标识 |
描述软件当前版本情况,如改变应详述变更内容 |
安全性级别 |
描述软件当前版本情况,如改变应详述变更理由 |
结构功能 |
描述软件当前版本情况,如改变应详述变更内容 |
硬件关系 |
描述软件当前版本情况,如改变应详述变更内容 |
运行环境 |
描述软件当前版本情况,如改变应详述变更内容 |
适应范围 |
描述软件当前版本情况,如改变应详述变更内容 |
禁忌症 |
描述软件当前版本情况,如改变应详述变更内容 |
上市历史 |
描述软件当前版本情况 |
实现过程 |
开发综述 |
描述软件当前版本情况,如改变应详述变更内容 |
风险管理 |
针对变更进行的风险管理资料,包含对整体的影响分析 |
需求规格 |
变更部分的需求规格 |
生存周期 |
软件维护和配置管理流程 |
验证与确认 |
针对变更进行的验证与确认资料,包含对整体影响的确认 |
缺陷管理 |
缺陷管理流程,软件当前剩余缺陷情况 |
修订历史 |
前次注册上市至本次申报的变更内容 |
临床评价 |
针对变更进行的临床评价资料,
如变更无需进行临床评价则提交相应声明 |
核心算法 |
变更部分的核心算法 |
2)纠正类变更:无需提交软件描述文档,但制造商应出具软件变更情况的真实性声明(包括软件名称、型号规格、版本及命名规则,软件仅发生纠正类变更、未发生增强类变更的说明,制造商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提交软件修订情况说明、回归测试计划与报告、新增剩余缺陷的风险管理资料。
注4:回归测试是指用于确定软件变更没有对功能性、可靠性或性能产生不良影响,并且没有引入另外缺陷的测试(参见YY/T 0664-2008《医疗器械软件 软件生存周期过程》)。
3)未变更:无需提交软件描述文档,但制造商应出具软件未发生变更的真实性声明(包含软件名称、型号规格、版本及命名规则,软件未发生任何变更的说明,制造商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现成软件变更
全部现成软件变更的申报要求如下:
1)增强类变更:参照自主开发软件增强类变更的要求,软件描述文档的适用条款应进行描述,不适用条款应说明理由;
2)纠正类变更:与自主开发软件纠正类变更的要求相同;
3)未变更:与自主开发软件未变更的要求相同。
部分现成软件变更的申报要求如下:
1)自主开发部分发生变更:按照自主开发软件的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2)现成部分发生变更:按照全部现成软件的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3)两部分同时发生变更:按照上述两条要求提交相应申报资料;
4)两部分均未变更:与自主开发软件未变更的要求相同。 |